9月27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受理嘉兴学院工程管理专业教育评估申请的通知》(工管评【2017】第27号),同意受理我院工程管理专业教育评估。
工程管理专业于2017年8月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提交了专业评估申请报告。自评报告将于2018年1月15日提交至评估委员会,并于2018年4月反馈自评报告评审结果,2018年5月将派遣考查小组到我校进行实地考查。
收到受理通知后,我院立刻召开专业认证工作会议,针对受理后自评报告的起草等工作开展研讨,布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和方向。(肖伟 供稿;马嵘 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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